教学实习基地是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场所。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系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系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
2、基地建设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义务分担的原则;
3、原则上选择就近就地、相对稳定的实习地点,以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1、系级教学实习基地由学院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2、专业级教学实习基地由各专业根据专业和学科性质,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
1、由学院与企业、集团公司、研究机构等单位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的(学、研、产)综合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2、各专业教研室与机关、团体等事业单位、建筑公司、项目部、房地产公司、估价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专业性公司共同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
1、管理工程系发挥学校的智力优势,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为教学实习基地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帮助基地单位培训员工、讲授相关专业知识,向基础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
2、实习活动期间,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基地单位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规。
3、实习期间由管理工程系指定教师负责具体的实习事务,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组织纪律、道德诚信、安全等相关方面的教育,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4、管理工程系应提前向乙方提交学生的实习计划(包括实习人数、实习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时间安排等内容)。
1、在不影响实习基地正常工作情况下,为实习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便利,协助管理工程系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2、根据管理工程系的实习计划和学生自身条件,提出具体实习安排方案(要求),将该专业学生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学习和锻炼。并尽快反馈管理工程系,沟通确定后,以便双方执行。
3、实习基地应派人员参加实习领导工作,并提供适当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实习的指导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4、实习基地单位应优先考虑实习场所的学生实习条件,保证实习学生、指导老师及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1、系级教学实习基地由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二份),由教学实习基地、系各执一份;
2、专业级教学实习基地由系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教学实习基地、系、专业教研室各执一份;
3、教学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
为促进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专业教研室负责基地的建设、实习内容安排、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专业级教学实习基地的长期维持。系对系级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